道路照明最初是靠點燃木材。1667年冬,巴黎街道上出現了油燈。1806年美國巴爾的摩城的街道上有了汽燈。1842年,巴黎街道上用電弧燈照明。1878年,英國首先使用碳絲白熾燈。1932年,荷蘭街道上出現低壓鈉燈。1935年高壓汞燈問世。1965年高壓鈉燈始用于道路照明。中國于1865年在上海南京路開始采用煤氣燈,1882 年在外灘安裝了電弧燈,1890年始用白熾燈。后道路照明較多采用高壓鈉燈,因其發光效率高。此外還用白熾燈、高壓汞燈、低壓鈉燈、熒光燈等。
道路照明只需使路面有一定亮度,增大物體與路面的亮度差,使駕駛員能輪廓辨認人或物即可。道路照明的質量一般可用路面亮度、均勻度、眩光、誘導性4 個指標衡量。亮度是道路表面單位面積上反射出的光量,以尼特為單位。均勻度是路面上亮度分布的均勻程度,如分布不均勻,則障礙難以被發現,駕駛員的視覺舒適感差。眩光是強光直射駕駛員眼睛使其產生視覺障礙而看不清物體的現象。誘導性是用照明告知駕駛員有關前方道路線形、起伏、交叉、車流分合的有關信息。
道路照明用的照明器的布置可采用在道路兩側對稱布置、交錯布置,一側布置,路中央懸掛布置等形式,視道路寬度選用。通常是超過20米寬的道路和迎賓道路采用兩側對稱布置,15~20米寬的道路可考慮兩側交錯布置,較窄的道路可用一側布置。【以上內容由LED路燈廠家為你整理發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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